山东洪海虚假网络广告宣传使我损失24万
产品名称 山东洪海广告机 购买日期 2008-06-18
生产厂家 山东洪海广告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家 山东洪海广告设备有限公司
“以卵击石 ”异地质量维权靠网络,是法制的悲哀、部门的失职!(
山东洪海广告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经济开发区谷山路8号
该厂家获得的荣誉:
1、高新技术企业
2、山东省明星企业
3、百强企业
4、质量守信企业
5、专利示范企业
6、枣庄市民营科技企业
7、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8、山东生产力促进奖
9、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10、山东发明创业奖
11、枣庄市优秀企业家
12、产品获国家18项专利
该厂宣传:山东洪海广告设备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省明星企业”,坐落在枣庄经济开发区谷山路8号,占地26亩,厂房面积6800平方米,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三面翻生产厂。上世纪80年代生产出国内第一台三面翻生产机,是一家生产三面翻广告机、自动换灯箱等系列化产品的专业化民营企业,产品获得十多项国家专利,销往国内各大中城市,并出口土耳其、越南、哈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中国台湾、文莱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被枣庄市市中区区委、市中区任命政府评为“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三个创新十佳民营企业”。2006年又被枣庄市技术监督局等三家单位联合授予“质量守信企业”。
以上宣传图片及文字均来自http://www.zz-hh.com/
为什么善良的人只能受到伤害?
2008年4月29日,我由于错误的相信山东洪海虚假网络广告宣传,与山东洪海在枣庄签订合同订购20台广告机;同年6月9日,因无机电产品专业知识、经初步验收我拉回20台不合格广告机,安装到金昌步行街,经广告机机箱安装、画面安装完成通电后,发现广告机无法正常运转,立即多次通知山东洪海解决问题,山东洪海拒绝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广告机无法使用。无奈我只好另购广告机并于同年7月1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山东洪海广告机问题,期间由金川区法院委托甘肃省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所购广告机做出质量鉴定报告,认定广告机属严重不合格产品。
但是在诉讼中由于山东洪海在合同中设置“陷阱”,诉讼管辖地在山东枣庄,忙了一年多诉讼回到起点,且山东洪海在电话和电话短信中恐吓我:到枣庄会让我拿不着一分钱,枣庄是他的地盘。我听了他们的恐吓之后一直不安;质监、工商途径解决也在山东枣庄。(山东洪海在山东枣庄私企排名前三位,总资产6000多万,在当地很有势力。)如此现状对我一个小公司24万损失惟恐血本无归,所以我坚决要求退机退款、赔偿损失。
1、 山东洪海网站对企业技术实力及售后存在大量虚假宣传,误导我错误购买了该公司广告机。该网站醒目位置明示“中国最大的广告机生产基地,综合技术国内第一”“质量保证体系”“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赔偿100万”等等(当时网页我已下载,现该公司已对网页进行修改。)
2、 山东洪海作为专业厂家生产、销售不合格机电产品,及“三无”产品,以次充好是典型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3、 山东洪海作为专业机电产品生产厂家,故意隐瞒产品严重质量缺陷销售,违背公平原则在合同中恶意设置“陷阱”条款,以大欺小、意图逃脱产品质量责任。给我维权设置层层障碍,加大我维权成本。
4、 甘肃省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批广告机(甘)机质监检字【2009】第001号“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鉴定结论为:“由山东洪海广告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给金昌市XX广告有限公司的二十台洪海广告机加工粗糙,无法正常运行,设计、加工、装配存在质量缺陷,性能达不到《洪海广告机委托加工合同书》制作规定的要求。”由鉴定结论充分说明该批广告机是严重不合格产品。
一个小公司,24万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24万足以毁了我的生活!一个下岗职工办个公司实在艰难我已倾家荡产,无力去枣庄异地质量维权。在走头无路、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没办法我只好打算撤诉,请媒体关注此事此事,请您们帮我讨个说法、主持公道。谢谢!
鉴定报告链接我的博客http://tiansheng666999.blog.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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